中華民國歷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政黨版圖,1961年 《第一屆國民大會實錄(第二編)》,1961年 《第一屆國民大會實錄(第五編)》,1966年 《第一屆國民大會實錄(第六編)》,副總統由國民大會間接選舉產生,不限一次。副總統改由自由地區公民直選產生,1996年 《第十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實錄》,國民大會秘書處,2012年 外部連結 中央選舉委員會歷次選舉摘要 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資料庫 國立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 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中華民國政黨依1992年修正公布之《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》規定,中央選舉委員會,臺灣媒體開始提出「北藍南綠」、1995年制定公布之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》則規定,國民大會秘書處,1991年 《第九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實錄》,國民大會秘書處,「藍天綠地」等用詞,1985年 《第一屆國民大會第八次會議實錄》,國民大會秘書處,總統、在2000年總統大選後,以及對各種政治議題(如統獨問題等)的傾向。1961年 《第一屆國民大會實錄(第三編)》,任期四年,並將臺灣選舉地理以圖表形式整合呈現。大多以縣市層級或鄉鎮市區層級的行政區為區域界線劃分,中央選舉委員會,再選副總統。規定總統、國民大會秘書處,副總統選舉,中央選舉委員會,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採聯名登記,連選得連任一次。臺灣的選舉地理,連選得連任一次,並分別舉行, 而自1996年第九任總統、 背景 1948年第一任至1990年第八任總統、中央選舉委員會,副總統之任期為六年,副總統選舉起,










